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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超学习年限学生学籍数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浏览人数:126

为了规范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冀地大〔2017〕148号)中第十条与第五十三条规定,我校对近年来(主要涉及2005-2012级)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学籍数据进行清理共计434人(名单见附件)。

清理程序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涉及到人员可与我校学籍管理人员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办理自动退学。

联系电话:0311-87208081。

二、公告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学校对2005年9月-2012年9月入学至今未完成学业或休学、无故延长学习年限且未取得联系者予以退学处理。

附件:超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河北地质大学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