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我校在教一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了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布置会。副校长闫军印出席了会议,校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伦关臣传达上级关于资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对《关于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地大国资〔2022〕3号)的工作机制、排查重点、资产整治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
闫军印副校长强调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推进我校资产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传达了《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后函〔2022〕27号)文件精神,明确校属各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资产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认真对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文件要求,查摆是否存在30类突出问题,并按时报送至国资处;二是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对照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查漏补缺、自我提醒、自我防范,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